
日前,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文件的最大亮点之一,在于首次将碳足迹管理要求明确纳入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的技术规范。这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从过去侧重方向性、倡导性的阶段,正式迈入了强调数据化、标准化的碳足迹量化管理新阶段。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对国家顶层战略的精准承接。2024年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明确提出“适时将碳足迹管理有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从宏观政策愿景到微观操作细则的落地,历时约16个月,充分彰显了国家以政府采购为杠杆撬动产业绿色转型的政策决心与高效执行力。
核心解读:碳足迹要求的具体规定
《征求意见稿》对碳足迹的要求并非泛泛而谈,而是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环节,并依托三大专项标准构建了完整的指标体系。
根据《征求意见稿》附件中的《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乘用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环卫车)》和《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氢燃料电池汽车)》三类专项标准,碳足迹要求被纳入绿色指标体系,对关键零部件提出了明确的碳足迹证明义务:
- 电池碳足迹:供应商需提供碳足迹标识认证或碳足迹报告等证明材料。电池需通过热扩散验证,确保安全性能。
- 轮胎碳足迹(三选一):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任一材料——碳足迹标识认证(依据相关标准提供国家产品碳足迹认证标识)、低碳产品认证(依据NPVC-C-TS0007-2016标准提供第三方认证证书)、或绿色产品认证(依据GB/T 40718-2021《绿色产品评价 轮胎》提供第三方认证证书)。
- 能效指标:对氢燃料电池乘用车,明确提出了“氢气消耗量(FCV)≤0.9kg/100km”的具体能效标准。
这些碳足迹要求属于通用指标,具有强制性属性——这意味着碳足迹要求是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而非可选项或加分项。
在适用范围上,《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新能源汽车定义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氢能)汽车三类,体现了政策的全面性与公平性。
政策背景:国家碳足迹管理体系的系统性构建
此次政府采购标准的升级,是国家系统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关键一环。
2024年5月22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适时将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并设定了具体时间表:
- 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 到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在标准建设层面,2025年10月14日,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发布T/CPQS ZC003-202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新能源汽车》等7项团体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具体步骤,包括量化范围、系统边界、清单分析等内容,为全生命周期核算提供了方法论基础。
在认证制度层面,根据15部门《实施方案》,国家正在同步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研究制定认证目录和实施规则,并着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足迹核算、评价与认证机构。
此外,2024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财办库〔2024〕269号),明确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的硬性指标。此次《征求意见稿》与上述比例要求形成政策组合拳,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推广应用。
政策深意:以政府采购为支点撬动全产业链转型
将碳足迹纳入政府采购标准,其战略意图在于通过需求侧牵引,驱动供给侧结构性变革,并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
需求侧:建立“低碳优先”的市场筛选机制
《征求意见稿》在政府采购领域实质性地建立了“低碳优先”的筛选机制。碳足迹要求作为通用指标,意味着未能提供有效碳足迹认证或报告的产品,将被直接排除在政府采购候选名单之外。同时,15部门《实施方案》明确将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未来采购人将被引导优先选择碳足迹更低、更环保的产品。
供给侧:倒逼全产业链向“绿”而行
碳足迹管理的压力将沿着产业链条向上游层层传导,重塑产业生态:
- 对整车企业:需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碳管理体系,从产品设计之初就将低碳理念融入材料选择、结构优化和生产工艺中。据财政部数据,新能源公务车全生命周期成本较燃油车低30%-40%,相关措施有助于降低财政养护成本,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对电池企业:作为碳足迹管理的重中之重,电池企业需加速绿色制造转型,建立从上游矿产开采、材料生产,到中游制造,再到下游回收利用的全程碳足迹追踪能力。15部门《实施方案》将“锂电池”列为优先制定核算规则标准的重点产品。
- 对零部件供应商:以轮胎为代表的零部件企业,需加快绿色产品认证步伐,将GB/T 40718-2021等标准融入生产流程,方能保住政府采购这一关键市场。
国际维度:应对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的“练兵场”
在全球碳边境调节机制(如欧盟CBAM)等新型绿色贸易壁垒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建立自主可控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具有国家战略意义。15部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积极应对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和“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对接”的目标。此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出台,为国内企业提供了一个熟悉、适应并掌握国际碳足迹规则的“国内练兵场”。
执行机制:确保政策从标准到落地的关键设计
为确保碳足迹要求有效落实,《征求意见稿》在采购流程设置了刚性约束,构建起全链条管理体系。
采购文件:强制性嵌入,一票否决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采购人必须将需求标准的所有内容完整纳入采购文件与合同中。这意味着碳足迹证明材料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核心条款,而非可有可无的参考项。同时,采购人设定供应商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为各类企业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
履约验收:真刀真枪,核验“真低碳”
在履约验收环节,《征求意见稿》强调采购人需加强履约验收管理,车辆的品牌、型号、版本及各项参数、配置必须与制造商公布的完全一致。碳足迹认证作为产品配置参数的一部分,将在验收时被重点核验,确保中标产品是名副其实的“真低碳”产品。
动态调整:与时俱进,持续加压
《征求意见稿》明确,财政部国库司将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适时动态更新本标准涉及的配置、性能、安全与质量等指标。这意味着碳足迹的要求标准不会一成不变,而会随着核算技术的成熟、认证体系的完善以及行业减碳能力的提升而逐步加严,形成持续优化的政策环境。
挑战与展望:迈向更广泛、更深入的碳足迹管理
尽管政策方向明确,但在具体落地过程中仍面临现实挑战。
当前面临的挑战
- 数据基础仍薄弱:覆盖全行业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尚未全面建成。2025年12月5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明确2027年初步构建、2030年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 认证能力有缺口:培育权威、专业且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足迹认证机构需要时间和市场检验。在初期阶段,可能会出现认证资源紧张、企业认证成本上升的问题。
- 企业适应成本高: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建立完善的碳足迹管理体系需要技术、资金和人才的投入,短期内将面临转型压力。
未来政策展望
基于现有政策脉络,碳足迹管理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将持续深化和拓展:
- 覆盖范围扩展:从当前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和轮胎,将逐步扩展到电机、电控、内饰材料等更多核心零部件。15部门《实施方案》明确优先聚焦“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制定核算规则标准。
- 分级管理实施:借鉴国际经验,引入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对碳排放表现更优的产品给予价格加分、优先采购等激励。15部门《实施方案》第五条明确要“建立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制度”。
- 全生命周期延伸:碳足迹管理将从单一的采购环节,延伸至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以及最终的报废回收阶段,探索建立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的碳管理机制。
- 地方试点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先行先试,在公共交通、市政工程等更多公共采购领域,探索优先采购低碳产品的具体路径。15部门《实施方案》第十条明确“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基于自身实际开展产品碳足迹试点”。
《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对碳足迹的明确规定,是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一次重要升级。我国交通领域碳排放占比约10%,公务用车作为高使用强度场景,其新能源化对减排意义重大。据环保专家测算,一辆燃油小汽车年均行驶1.1万公里约排放2.5吨二氧化碳。以此估算,若30%的公务用车完成新能源替换,将产生显著减排效益。
随着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成、2030年全面完善的路线图徐徐展开,政府采购这一庞大市场,必将成为引领全社会低碳消费理念、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关键支点。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而言,这既是严峻挑战,更是历史机遇——那些能够率先建立碳足迹优势、掌握绿色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不仅在政府采购市场中占得先机,更将在未来全球碳中和的宏大叙事中赢得通往未来的“绿色通行证”。

